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3538-2017 海岛及滨海型城市旅游设施基本要求.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岛及滨海型城市旅游设施基本要求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旅游设施要求、旅游
设施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滨海旅游特色的海岛及滨海型城市的滨海旅游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4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3391 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 16766 旅游业基础术语

GB/T 1777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 25895(所有部分) 水域安全标志和沙滩安全旗

GB/T 26353 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

GB/T 26354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LB/T 010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76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滨海旅游 coastal tourism

以海面、海岸、海滩、隔离带和沿海陆地为主要场所,以观光、休闲、娱乐等为主要目的的度假旅游。

4 通用要求

4.1
应有完善的滨海旅游配套基础设施,与该海岛或城市特色、传统文化相匹配,配置合理,为旅游者

GB/T 33538—2017

提供休闲舒适的滨海旅游服务。

4.2
应有海上、道路交通设施、邮电通讯、给水排水、排污和供电能源等配套基础设施,为滨海旅游服务
提供基本保障。

4.3
应有防台风、防地震、防风暴潮、防腐蚀、防火灾、环保、卫生防疫等配套基础设施,为旅游者提供安
全保障。

4.4
应合理确定滨海旅游容量,设置与其容量相匹配的旅游设施,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

4.5 应在海岛及滨海型城市周边海域划定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

4.6 旅游设施的设置应完好有效,运行正常,确保游客安全。

4.7 旅游设施的设计、色彩、建设应与滨海旅游周边环境相协调。

4.8 各旅游景区(点)设施应符合 GB/T 17775相应等级的规定。

4.9 应为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设施。

4.10 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导向系统,标识设置合理,内容清晰。

4.11 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旅游设施的不适人群,如心脏病、高血压患者等。

4.12
应针对旅游设施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相关人员能妥善处理各种突
发事件。

4.13 宜设置有地域特色的标志性建筑。

5 旅游设施要求

5.1 公共设施

5.1.1 应在滨海旅游区域设置海洋风力、海浪、潮水等环境监测设施。

5.1.2 滨海旅游区域海滩公共卫生设施设置合理,旅游厕所应符合 GB/T
18973 的相关要求;垃圾桶应

设置在位置明显、方便使用的地方。

5.1.3 宜在游客集散地和主要景区(点)设置便捷取水设备,水质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5.1.4
海岛的滨海旅游开发应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本地水源、岛外引水、海水淡化三位一体的供水安全
保障体系,宜设置排水收集和中水回用资源再利用设施。

5.2 交通设施

5.2.1
设置在海面的滨海旅游区域应有旅游专用航道或海上特色旅游线路,布局合理,通行顺畅,供游
船(艇)出行。

5.2.2 道路交通与港口、码头应统一规划,有序连接。

5.2.3
应着重发挥港口的旅游作用,宜逐步建设完善游艇基础设施,在主要内河预留旅游航运通道和
游船(艇)码头发展空间。

5.2.4 游船(艇)码头应泊位布局合理,规范管理。

5.2.5
应建设滨海旅游沿海观光道路,道路应设有绿化带,绿化带宜选择符合本地气候地理条件,抗风
适应能力强且具一定景观效果的植物。

5.2.6
应建设沿海绿色慢行系统及配套设施,并与公交、码头等交通站点衔接;交通设施应保证主干道
与旅游景区、景区和景区之间相连通,提高景区的可进入性。

5.3 接待设施

5.3.1 应有与当地旅游相配套的旅游集散中心,并符合LB/T010 的要求。

5.3.2
应根据不同的需求设立各等级酒店,与城市旅游的接待能力相适应;宜设置星级旅游饭店和度
假饭店,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突出本土文化,并符合 GB/T 13391 和 GB/T
14308 的相关要求。

GB/T 33538—2017

5.3.3 饭店应能提供当地特色餐饮,并符合GB16153 的要求。

5.3.4 宜在合适地段建设具有滨海旅游特色的商业街,出售当地特色商品。

5.4 信息服务设施

5.4.1
应配置完善的海洋天气、海浪、海潮等气象环境预报系统和面向旅游者的信息公告服务系统。

5.4.2 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海滨旅游公共图形标志,标志、图形符号应符合
GB 2894 、GB/T 10001.1、 GB/T 10001.2~10001.9、GB 13495、GB 15630、GB/T
20501 和 GB/T 25895 的要求。

5.4.3
应在机场、码头等游客集散地设置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多语种信息服务,并符合

GB/T 26354的要求。

5.5 娱乐、休闲及文化设施

5.5.1
根据海岛及滨海型城市滨海旅游特色的不同,配置与其相适应的专项旅游娱乐休闲及文化
设施。

5.5.2 宜建设用作观赏海景的旅游观光平台。

5.5.3 应有相应的开展海上休闲娱乐活动的设施设备,并符合 GB/T 26353
的要求。

5.5.4 应在适合地点设置海水浴场,并配套冲淋房、更衣室等附属设施。

5.5.5 应在海滩设置滨海旅游常规设施:瞭望塔、躺椅、太阳伞等。

5.5.6
宜在海滩上适合的地点设置体育休闲运动的场地,如沙滩排球场、足球场等。

5.5.7 宜建设有本地海洋生态特色的海洋公园、海洋博物馆等。

5.5.8
宜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滨海公园,游憩休闲和景观欣赏相结合,滨海公园内如设有游乐场,游乐
设施应符合GB 8408 的要求。

5.6 安全设施

5.6.1
应配置与该海岛或滨海型城市滨海旅游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设施,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

—— 安全警示牌;

——海上搜救平台;

— 海上急救设施;

——海域安全监控设施等。

5.6.2 应在滨海旅游海域设置明显的旅游项目区域划分标志,并设有警示标志。

5.6.3 滨海旅游救援站分布合理,应配备相应的救援设施。

6 旅游设施维护

6.1 应建立旅游设施使用、管理和维护制度。

6.2
旅游设施应有专业部门进行管理;涉及的特种设备应符合我国特种设备管理相关规定,未经许可
不得使用。

6.3
旅游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维护,有完整的检查维护记录。

6.4
针对海洋气候环境的影响,应建立旅游设施特殊管理维护方案,方案至少应包含维护方法、维护周
期、维护记录、维护报告等内容。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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